《知识产权实务索引》前言
创新是这个新时代的特征,创新是人们生活的方式,创新是竞争未来的核心战略,创新为各国所重视。创新为法律所保护,创新才更能激励出创造性、积极性和持续性。法律保护创新知识和新信息,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和新材料,乃至新的生产方式和新的商业模式。为此,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便是人们所要了解、掌握的必备知识、信息。
西南交通大学陈家宏教授的《知识产权理论与实务》课程组的18位研究生同学们,分组进行检索、梳理和编排,利用课余时间编制了《知识产权实务索引》,供学习者、研究者和实务人员查阅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司法解释和指导典型案例,提供学习、研究和实务的方便。
《知识产权实务索引》编排的具体规则是:
索引类别:索引分六个类别,各类别名词各用第一个字的拼音首写字母为代号,第一个字已经被使用,为第二个字,以此类推。六个类别分别为:(1)知识产权(Z,指知识产权综合类,未作区分或涉及多类或所有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2)专利法(L);(3)商标法(S);(4)著作权法(Q);(5)反不正当竞争法(F,指商业秘密等);(6)新型知识产权(X,指集成电路设计、非物质文化遗产、地理标志、网络知识产权等)。
索引内容:(1)法律(F,含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2)国务院法规(G,含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3)司法解释(S,最高人民法院、或/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4)国务院部/委规章(B,指国务院各部委分布);(5)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A,指最高人民法院发布);(6)综合类(H,指部分地方性综合类法规)。
索引效力:指法律法规发生效力时间。如20210301,表示2021年3月1日生效。
索引文本:(1)代号:示例,LF-20201017: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全称的文本名称;(3)文本颁布机构全称;(4)文本颁布年月日时间;(5)文本的正式内容;(5)代号为黑体4号,其他为宋体小4号;
同时,课程组还尽量注意到:(1)同类别根据效力级次排序,同时辅以相关性作为排序依据,即与索引类别相关性大的排在前;(2)具体检索内容遵循先实体法后程序法,先民事后行政、刑事法律的顺序;(3)部门规章中注意核实现存部门,删除已经不存在部门的发文;(4)案例部分以指导性案例为主且放在前,只放部分特别典型案例:(5)综合类地方性法规只保留到省一级发布的文件且也只选部分代表性省的发文;(6)民法典相关条款进入知识产权综合类,知识产权专门法检索中不再涉及;(7)某一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仅个别条款涉及知识产权内容的,在标题中采用破折号,在破折号后注明或对相关内容作概括,以方便检索、简练内容;(8)个别类别,在内容之前专门作了一个说明,简要介绍该类别检索状况、主要检索内容体现的立法特点、存在问题等。
课题组的具体分组,第一组:颜曦、申微、金获,知识产权综合类;第二组:张玮珍、肖秋月、李琪,专利法;第三组:罗肖意、朱俊、曾子益,商标法;第四组:胡小涵、姚婧怡、周厉靖,著作权法;第五组:刘一秀、杨小玲、俞仕琳,商业秘密;第六组:蔡馨雨、杨林、傅显,新型知识产权。同时,以示对具体完成者劳动的尊重,兼顾文本效力、内容的责任担当和完成完善的荣誉分享,《知识产权实务索引》各部分还注明了完成者姓名。最后,课程组还提供了检索的网站,便于进一步核查、完善。上述内容我们将在wncyip.com、微信群同时发布。
最后,作为课程老师,非常感谢课程组所有同学的辛苦和努力!感谢《知识产权理论与实务》课代表肖秋月同学的尽力协助!感谢各网站提供的数据信息!同时,课程组限于时间和学识,会存在很多不足和略显粗糙,敬请批评指正!欢迎同“为你创业知识产权网(wncyip.com)”、课程同学联系。
《知识产权理论与实务》课程老师:
陈家宏
20210615
注:《知识产权实务索引》共6部分,分6次发布,以下是第5部分。 5知识产权实务索引(F类-反不正当竞争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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