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实施背景下个人信息数据的知识产权保护 (来源:《法治论坛》|2022年第61期|48-57|作者:邱润根 包喻莎) 摘要:《民法典》确立了对个人信息的 “人格权 + 法益”的保护模式,但这一保护模式对基于个人信息所形成的更广泛意义上的个人信息数据并不周延。信息的流动性带来了基于个人信息的创造性利用,这种创造性利用结果符合知识产权的客体属性,因而可以基于知识产权来保护这一动态的个人信息数据,以便利数据的再利用。基于对个人信息的爬取、收集、加工、加密等处理之后的数据化个人信息,可根据创造性处理结果采取商业秘密、汇编作品著作权、软件著作权、数据有限排他权等进行保护。 关键词:《民法典》;个人信息数据;知识产权 编辑:猫猫(蒲玉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