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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刑事保护视域下“复制”行为的司法认定
发布者:网站管理员-LC999 发布时间:2023/11/16 19:16:21 省份:暂无 阅读:50次 【字体: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刑事保护视域下“复制”行为的司法认

 

(张佳华.浙江工商大学学报,2022(03):61-71.2022.03.007.)

 

摘要:在涉计算机软件侵犯著作权罪的司法认定中,“复制”行为的认定一直是困扰司法实践的难题。从法教义学分析,涉计算机软件的“复制”意涵理解与界定有其独特性。尽管现行立法没有规定“接触+实质性相似”规则,其却成为认定“复制”行为的普遍遵循。因难以取得直接证据予以证明,司法机关对“接触”的判定多适用推定规则,但应区别于民事案件且应当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对“实质性相似”的认定缺乏统一裁判标准。“实质性相似”不限于计算机软件的整体比对,相似的比例应否具有刑事追诉门槛存在争议。需要通过司法解释或指导性案例进一步明确“接触+实质性相似”的判定标准,统一“复制”行为司法认定的裁判尺度,加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刑事保护。  

关键词:侵犯著作权罪; 计算机软件; 接触; 实质性相似; 推定;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刑事保护视域下“复制”行为的司法认定_张佳华.pdf

 

 

 

 

 

编辑:茶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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