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新宝:“特斯拉们”的三道坎
(来源:中国民商法律网)
特斯拉以及类似的智能电动汽车这几年在中国市场逐渐多了起来,大概有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契合了生态环保理念,这些汽车基本上都是蓄电池电力驱动而非传统的燃油发动机驱动,至少是在运行的过程中没有污染气体的排放;二是具有人工智能辅助驾驶乃至“无人驾驶”的功能,技术上更前沿,驾驶也更省心省力;三是造型前卫漂亮。因此,这样的汽车受到不少生态环境保护者、信息科技崇尚者的喜好,特别是年青时尚一族的青睐。
但是,自从特斯拉投入市场以来,有关其安全的质疑就没有停歇过。开头,质疑更多的是作为机电产品的运行安全问题,近来有关个人信息安全乃至数据安全的问题也被提出来。郑州特斯拉女车主最初的“维权”事由就是机电产品的运行安全问题,后来又延伸到个人数据保护问题。今年稍早的“两会”期间,也有人提出了特斯拉处理数据(包括个人信息和非个人信息的数据)的国家安全问题。由此看来,“特斯拉们”要在中国市场健康发展,需要过三道坎
一、运行安全
特斯拉或者其他类似智能电动汽车,要达到与其他传统燃油机电汽车同样的运行安全标准。这样的安全标准由《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以及为数众多的汽车质量管理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所确定。如果达不到这样的标准尤其是达不到国家强制安全标准的要求,或者不能满足消费者合理期待的安全性而具有不合理的危险,则会被认为是缺陷产品。生产者和销售者负有召回缺陷产品义务,对缺陷产品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尽管“特斯拉们”是汽车制造行业的后来者,但是在汽车运行的传统安全方面可以做到与百年老厂一样:通过自身技术研发、专利技术购买和安全组件部件的购买等手段,生产出与传统燃油车同样运行安全水平的汽车。
不过,“特斯拉们”的人工智能辅助驾驶系统或者说“无人驾驶”功能,给这样时尚的智能电动汽车带来了前所未有的运行安全问题:
1、如何使人工智能辅助驾驶系统控制的制动、转向等运行安全装置能够达到一个正常使用者(司机)的认知和处置能力下的安全使用水平?
2、为什么国内外几起智能电动汽车追尾死亡案件都是直接撞上前面的慢速移动物体(如大货车或者清扫车)?
3、人工智能辅助驾驶系统如何在提示使用者迅速接管操作系统方面更为有效和可靠,避免错误采用“无人驾驶”模式而发生交通事故?
4、人工智能辅助驾驶系统对司机的一般安全提示,如何做到更为及时和有效,使其成为一个真正有益于安全驾驶的帮手而非杀手?
这些都是“特斯拉们”在人工智能辅助驾驶系统或者说具有“无人驾驶”功能的电动汽车身上所需要解决的机电产品运行安全问题。过这一道坎,主要依赖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和人工智能技术的进步。
二、个人信息保护
马斯克曾爆料承认,给一部分特斯拉汽车秘密安装了全方位的监控装置收集司机的驾驶行为信息,以服务于某项自动驾驶功能的研发。实际上,智能电动汽车有能力全时段、全方位、全媒体收集司机以及其他乘员的个人信息:谁开车和谁在车上,司机、乘员在车上说了什么、做了什么,驾驶人的位置数据和驾驶习惯,以及车外的数据,比如汽车充电网的运行数据、道路上车辆类型、车辆流量、车外音视频数据等,可以毫无遗漏地被车内的监控装置收集并传输给数据处理中心甚至迅速到达位于境外的特斯拉数据处理基地。
正在起草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二审稿)规定,个人信息处理应当采取合法正当的方式,应当遵循诚信原则,应当具有明确和合理的目的并应当限于实现处理目的所必要的最小范围和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和保证信息质量(二审稿第5-8条)。个人信息处理的合法性基础是以个人的同意为核心的。基于个人信息的敏感程度,法律草案对同意的方式也作出了不同的规定(二审稿第13条以下的多个条文)。个人对于其个人信息的处理享有知情权、决定权,有权限制或者拒绝他人对其个人信息进行处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个人有权查阅、复制其个人信息,有权请求更正、补充和删除等(二审稿第44-48条)。
特斯拉汽车及类似的智能电动汽车收集和处理司机的个人信息非常广泛。如果是一般的个人信息,获得司机的概括同意即可;如果是敏感个人信息,比如生物特征、车辆位置,则需要每一位驾驶人的分别单独同意。需要强调的是,任何情况下,个人信息的收集和处理不能超出与服务场景所必要的最小范围。比如特斯拉为了搜集更多路况信息用于进一步开发相关的人工智能技术所需要的,那么也需要明确就此目的征得用户同意,即便司机不给予同意,特斯拉也不能拒绝提供服务。另外,网信办于5月12日《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可以看出两个变化点:(1)扩大了敏感个人信息范围,把驾驶人或乘车人音视频、违法违规数据都纳入敏感个人信息范畴;(2)针对车联网这个特定行业,明确了“车内处理原则”、“精度范围使用原则”。
毫无疑问,包括特斯拉在内的智能电动汽车制造者,目前尚未把在中国市场的个人信息保护当作一个需要认真对待的问题。随着《个人信息保护法》的颁布和实施,他们需要过第二道坎即个人信息保护坎。
三、数据安全
个人信息到了个人信息处理者手里,不管是以原始的个人信息形式储存还是经过“去标识化”或“匿名化”弱化其个人“可识别性”,都可能会成为有经济价值甚至国家战略价值的数据财产(《民法典》第127条)。“特斯拉们”除了通过大量收集和处理司机等的个人信息获得数据财产外,还通过其他方式获取车外数据。最典型的是智能汽车运行和停泊状态下对周围环境进行“街拍”获得的不针对特定个人的数据,比如可能高于国家公开发布地图精度的测绘数据、汽车充电网的运行数据、道路上车辆类型、车辆流量等数据。
智能电动汽车以上两种数据采集和处理,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既包括对个人信息安全的隐患更包括对社会乃至国家安全的隐患:通过对“街拍”数据的稍加处理,定位国家安全场所等的敏感地理位置、重要人物的活动轨迹等,是相当容易的事情。甚至有人指出,在发生战争的时候,任何一辆特斯拉都可能被用作一个GPS地面接收站。
基于数据安全的个人信息保护利益和国家安全利益考虑,限制特定个人的个人信息收集处理和出境、限制“街拍”获取周围环境数据的能力,要求数据的本地化处理和严格规范相关数据的跨境流动,是《数据安全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的重要任务,也是“特斯拉们”要过的第三道坎。
对于消费者而言,选择特斯拉不仅是选择了一种代步工具,而且也表达了自己对待个人信息安全的态度。对于国家安全而言,需要有一根绷紧一点的弦,依靠的当然是法治。针对的不是哪一家企业,而是一个行业和整个生态。
编辑:晓寺(索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