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正草案)审议通过,影响几何?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11月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正草案)》。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专利法实施细则。 “此次修订专利法实施细则,有助于专利法第四次修改的各项新增制度顺利落地实施,对于营造保障和支持创新的法治环境将发挥重要作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教授曹新明表示。 为专利法实施提供制度保障 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要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修改工作正是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的重要一环。 2020年10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专利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专利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为配合专利法修改,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0年11月开启了专利法实施细则的修改准备工作。 “在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过程中,我们依照修改后的专利法不断细化、完善相关条款,旨在维护专利制度一致性、稳定性;同时,与加入相关国际条约做好衔接,这也是我国落实国际条约义务、融入国际规则的关键步骤。”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正草案)获得审议通过,对于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工作法治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进一步激励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和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 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单晓光表示,此次修改专利法实施细则有利于保障专利法的全面实施,尤其是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正草案)关于完善专利申请和审查制度、细化专利行政保护条款的相关规定,对于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营造支持创新的法治环境意义重大。 为创新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要着力发挥专利法在促进科技创新和新产业新赛道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对此,曹新明分析,强化专利保护对于激励原始创新、开拓性创新、引领性创新和颠覆性创新具有重要作用,此次修改专利法实施细则,有助于激发科技工作者的创新热情,从而在科技创新领域开辟更多新产业新赛道。 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要开展形式多样的知识产权普法宣传活动,大力营造保障和支持创新的法治环境。 近年来,我国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工作法治化水平,夯实知识产权法治基础。比如,知识产权写入民法典,确立了知识产权保护的重大法律原则。完成专利法、商标法第四轮修改,建立国际上最高标准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及专利开放许可、药品专利权期限补偿等制度,明确规制非正常申请,配套修改专利审查指南、商标审查审理指南、侵权判断标准、代理监管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与此同时,我国不断加大知识产权普法宣传力度,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央宣传部(国家版权局)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21个部委联合举办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积极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推动形成保障和支持创新的良好法治环境。 针对如何为创新营造更好的法治环境,单晓光建议,我国要强化知识产权制度供给,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工作法治化水平,加快推进各项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制修订工作,更好地服务经济创新发展。 为国际合作贡献“中国智慧” 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要提升我国专利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强与有关国际条约的衔接。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知识产权法治建设取得丰硕成果,建立了符合国际通行规则、门类较为齐全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并成功构建了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新格局。目前,我国加入了几乎所有主要的知识产权国际条约,2022年5月,海牙协定和马拉喀什条约在中国正式生效。 在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交流方面,我国全面深化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合作。今年是中国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50周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分别在北京和日内瓦举办了两场重要活动,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发来贺信,李强总理会见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邓鸿森一行,丁薛祥副总理出席主场活动并讲话,有力引领和推动了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深入开展。与此同时,我国持续推进“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机制,全面深化周边、小多边和双边知识产权合作,中国的知识产权国际影响力大幅提升。 “在我国知识产权制度与国际条约的衔接过程中,我们既要吸收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也要在数字技术等领域贡献中国智慧;同时,在新一轮科技革命进程中,主导国家正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我国应抓住这一历史契机,深度参与知识产权全球治理。”单晓光建议。 编辑:猫猫(蒲玉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