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一篇题为“网易云音乐:关于给酷狗音乐相关团队申请年终奖励的建议”的文章火了,发布仅几个小时,阅读量便迅速超过“10万+”,并冲上新浪微博热搜。文中,网易云音乐将酷狗音乐的“听歌”“音乐推”功能分别与其产品的“一起听”“云贝推歌”功能进行比对,指责酷狗音乐抄袭其软件界面、软件操作动画形式、推歌交互形式等。那么,相似的两款界面和交互方式应如何界定是否抄袭?音乐厂商又该如何对创新产品做好知识产权布局,以免陷入知识产权纠纷?一方指责对方“山寨”,一方晒出专利申请文件,究竟是否侵权?在两款软件存在相似界面和功能的情形下,如何界定是否侵权?
究竟有无抄袭,尚无定论,但这场“口水仗”给软件企业提了个醒:在推出新产品或新功能时,应及时做好知识产权布局,在被别人“山寨”或被他人指控侵权时,都能做到有“权”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