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3月12日,江苏省知识产权局、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印发《江苏省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力争2024年6月底前,实现全省高校和科研机构未转化有效专利盘点全覆盖,2025年6月底前,以产业需求为导向的专利创造和运用机制持续完善,专利供需对接效率不断增强,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产业化率和实施率明显提高,为加快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提供坚实保障。 《实施方案》围绕推进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提出四项主要任务。一是高效率完成专利盘点。指导全省高校和科研机构登陆国家专利导航综合服务平台,组织科研人员(团队)对2023年底前未转化的有效专利逐件或者通过构建专利组合的方式进行全面盘点,同时,建立完善专利盘点动态长效机制,对2024年及以后授权的专利,及时纳入盘点范围,定期持续开展盘点工作。二是多维度开展专利评价。组织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知识产权贯标企业,以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国有企业等各类经营主体,对高校院所可转化专利提出技术改进需求和产学研合作意愿,丰富完善专利转化资源库。三是分层次推动专利对接。依托专利转化资源库,推动各地高频率、专业性、常态化组织高校和科研机构与企业开展对接推广活动,对产业化潜力较强的专利、市场前景好但技术尚不成熟的专利、重点产业的高价值专利、应用广泛、适用于多方实施的专利实施分类对接方式。四是大力度做优专利增量。引导高校和科研机构牢固树立以转化运用为目的专利工作导向,建立完善以产业化前景分析为核心的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坚决杜绝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专利申请行为。依托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等高端知识产权服务人才资源,面向重大科技研发活动,开展知识产权产才对接,提供精准专利布局服务,从源头上提升专利质量。 《实施方案》明确了知识产权、科技、教育、工信等部门以及高校院所、企业的责任分工,并提出“四个强化”的保障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设区市相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采取针对性措施,推动形成工作合力,高校和科研机构要切实履行存量专利盘点和转化运用的主体责任,保证人力资源和工作时间投入。二是强化绩效管理。加强盘活工作成效评价,存量专利完成转让许可的,高校和科研机构要及时依法依规办理转让登记或许可合同备案手续,转让许可至企业后实现产业化的,及时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备案。三是强化宣传推广。各地切实加强宣传引导,推动有关方面充分认识盘活存量专利在促进专利转化运用,加快专利产业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调动参与盘活存量专利的积极性,注重典型选树,及时总结存量专利盘活过程中有益经验、典型案例和存在问题。四是强化监测评价。建立相关数据通报反馈机制,及时向各设区市通报高校和科研院所盘点,以及企业评价工作进展,确保按照既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目标任务。 下一步,省知识产权局将会同教育、科技、工信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方案》,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总体部署,着力激发高校院所和企业参与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加快推动专利产业化,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助力形成新质生产力。 (编辑:舒克) |